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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专家评审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北部临海地块
(3)项目联系人:胡立峰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 基础设施、渗滤液处理中心、再生资源发电厂、飞灰填埋场项目
(2)项目简介:项目拟总投资153144.73万元,垃圾日处理量:2250吨(750吨/日.台×3台),垃圾年处理能力:82.125万吨,设总3条750吨/日垃圾焚烧与烟气净化生产线,配置两台20MW汽轮机组,配套两台25MW发电机,年发电量2.149×108KWh,年上网电量1.518×108KWh。配套建设1座垃圾渗滤液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量1000吨/日)。拟建项目年产灰量3.02万吨,固化后年产量3.47万吨,碾压填埋后的密度按1.4t/m3计,年填埋体积 2.48万m3。飞灰填埋场一期填埋场库容为8.9万m3,二期填埋场库容为10.4万m3,三期填埋场库容为12.2万m3,一二三期上部共用填埋库容33.5万m3。
三、项目组成员
1、项目负责人:汪斌
2、报告编写人:汪斌、廖华、高波
3、报告审核人:潘彩珍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在垃圾焚烧发电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硫化氢、氨、甲硫醇、甲烷、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氯化氢及盐酸、氟及其无机化合物、铅烟(尘)、镉及其化合物、铬酸盐、金属汞、砷及其无机化合物、二噁英、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六氟化硫、其他粉尘(烟尘、炉渣、消石灰、螯合剂)、矽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活性炭粉尘、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病原微生物等。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预评价报告对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 基础设施、渗滤液处理中心、再生资源发电厂、飞灰填埋场项目进行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在落实好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行。
 2、建议
(1)飞灰炉渣处理系统:炉渣由皮带输送线输送至飞灰暂存渣池,应尽量降低输送皮带下料口至飞灰暂存渣池的落差高度,减少飞灰飘逸造成的二次扬尘;飞灰固化过程中应增设局部吸尘装置及净化处理系统,并对除尘装置定期清理,确保有效使用。
(2)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水冲洗设施,及时将地面、设备上的积尘采取湿式的方式清理。
(3)机修工在电焊作业时,工作场所配备移动式烟尘吸收装置。
(4)对拟设置的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使用过程应加强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各种防护设施正常安全运转。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1、《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基本可行。
2、建议:
(1)补充拟建项目与类比项目先进性及自动化程度的描述;
(2)完善拟建项目生产工艺、职业病危害拟采取的防护措施的描述与分析;
(3)补充拟建项目各生产过程中取样方式、频次及拟采取的防护措施描述与分析;
(4)细化拟建项目设备布局、DCS室、除臭室、飞灰处理间等通风换气、防尘措施的描述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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